(二)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1%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积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模式,
(十)改革交易程序。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在房建市政领域逐步扩大“评定分离”改革地区和范围。提倡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并优先使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方式,使用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方式的,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数量应当不少于7个。
(十一)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已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取得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满足招标所需的技术条件,其他条件暂缺的,允许项目实施单位在提交自行承担招标失败等风险的书面承诺后,先行发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