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的主体有哪些?
2021-02-25 11:12:00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其中采购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企业不属于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人。本网站是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的指定媒体,财政部门、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有关信息的发布主体。

相关热词搜索:

业务主管部门: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22-3596711 3596360

主办:随州市招标投标协会    电话:0722-3288006    E-mail:198252264@qq.com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220号黄垅湾大楼6楼

技术支持:炎帝网络科技 鄂ICP备2021013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