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021-08-12 15:03:3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财库〔2015〕124号

  (摘要)

  现就《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6月30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业务主管部门: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22-3596711 3596360

主办:随州市招标投标协会    电话:0722-3288006    E-mail:198252264@qq.com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220号黄垅湾大楼6楼

技术支持:炎帝网络科技 鄂ICP备2021013661号